這才是真正冰川清志的歌迷
我常在想:要怎樣的歌迷、粉絲才是真正的歌迷、粉絲?
還有,要怎樣表現的熱情才是真正的把生命投入喜愛阿志作為一生的「志業」呢?
是千里迢迢到演唱會尖叫到騷聲一個月?然後吃彭大海一個月也心甘情願?
是把阿志的照片製作成T恤穿在身上昭告天下--「我愛阿志!」?
是每天一定要安排一個固定的時間聽阿志的歌,如果有人膽敢這時候打電話來就和他翻臉?
還是聽到有誰批評阿志,就計畫要給那家報社放火、潑汽油?拿定時炸彈炸了那家通訊社或是電視台!
有點愈說愈離譜了,好吧!實際一點……
是買全了阿志的所有專輯?
是搜刮了阿志所有的週邊商品?
是把阿志的巧笑倩兮貼在床頭、廁所還有家裡的所有可以補白的牆上?
或是?把婚紗照上面那個愈看愈討厭的老公的臉,都給他換上阿志的笑臉盈盈?然後每天看它三、五回?每次都是帶著滿意幸福的心情上床!
不過,如果看過他的表現的話,大概有以上所有表現的人都要相形見慚吧。
那天從桃園回來,車子剛奮力的攀過林口臺地,下坡的當下他當場大叫:
「阿志!哇……」
說我沒給那高八度又八度的尖叫聲給嚇到那是騙人的,我不禁罵了兩句:
「有病啊!幹麼亂叫啊!你清醒點好唄,現在聽的歌不是阿志!」
那時,嗯!依據我一向的習慣,開車時候一定是聽……的歌。
(呵呵!不好意思說是誰啦!)
哪知道,他根本不理我,還一面叫道:
「快!快!加速!快點……」
幾乎是歇斯底里耶,他要我加速!
我說:「拜託!現在已經開105咧!超速五公里耶!又下坡……」
還沒說完!他打斷我的抱怨:
「別囉唆!你給我加速,快!」
說也奇怪,我彷彿就像是聽老闆口令的伙計,莫名其妙的腳踏油門給加速了。沒一會,我一看時速計,乖乖!120耶!趕忙鬆開油門,可下坡的重力加速度,車子還是衝得很快,我有點擔心會給照相。這時他又尖叫了:
「看!看!快看!阿志……」
左手猛打我的肩頭,右手值指向前方,眼神堅定,眼球幾乎是突出的。
我順著他的眼光看去,見鬼啊!哪裡有阿志?
原先我還以為是高速公路旁的大大T霸看板上有阿志,可是那邊──
根
本
沒
有!
我瞪了他一眼說:「你少發神經了!哪有阿志啊!你是目珠土雷喔?」
他兩眼發直,這下又尖叫:
「阿志!哇......」
我往左前方一看,突然明白了!
我的媽呀!原來,他看到一輛車的車牌是:「XXXX-HK」
要命啊!原來……原來……我懂了!
瞭解了嗎?這……這樣的反應,是那樣的直接和自然,這樣才叫做用生命去愛阿志!唉!佩服了!真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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